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
(2016年5月)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并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5月中旬,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了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蔣定之任組長,副主任許仲梓任副組長的執法檢查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5月12日,檢查組聽取了省政府許津榮副省長以及省政府及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衛計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和省編辦等十二個部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情況的專題匯報。隨后檢查組分小組由蔣定之書記、許仲梓副主任帶隊,分別檢查了揚州市及邗江區、鹽城市及大豐區。檢查組分別聽取了揚州市和鹽城市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高郵市和東臺市政府關于實施食品安全法的情況匯報,召開了多場座談會,并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實地檢查了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生產企業、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學校食堂、餐飲企業及食品安全檢測機構等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從這次檢查情況看,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省委、省政府及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指示要求,依法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加大了查處各種違法案件的力度,全省連續多年來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現了全省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中向好。
一、貫徹實施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的指示精神,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的重要內容,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嚴格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政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內容。省政府依法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建立由常務副省長和分管副省長牽頭、20多個省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議事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解決有關食品安全的重要問題。今年3 月3日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召開了全體(擴大)會議,會上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按照“檢測上收,執法下沉”的要求,從省到市、縣至鄉鎮基層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全面建成。省財政逐年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投入,有效保障了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所需經費。地方政府也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揚州市將食品藥品檢驗中心項目納入政府重點工程,投資1億元;鹽城市將完善農產品安全體系建設工程列入2016年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計劃投入8220萬元。同時,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了督查督辦、考核評價、表彰獎勵、責任追究等制度,推動食品安全監督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狠抓宣傳培訓,努力提高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法治意識。為保障法律的有效實施,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堅持把學習宣傳新食品安全法作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認真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一是以提高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隊伍能力為重點,大規模開展培訓。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省委組織部舉辦市縣政府分管領導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專題研討班。通過培訓使各級領導干部和監管執法人員通曉了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責任,提升了廣大監管執法人員依法管理食品安全和服務社會的水平。市縣監管部門也結合轄區實際,著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的監管執法隊伍,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全面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二是開展了廣泛的食品安全普法宣傳教育。通過“食品安全宣傳周”、“政風行風熱線”等平臺,積極推進食品安全法宣傳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公眾對食品安全法的知曉度和食品安全意識。三是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規章制度。為強化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省人大常委會制定了《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政府還出臺了《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與責任追究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督管理指導意見》等制度,逐步形成了統一、完善、管用的制度體系。
(三)扎實推進機構改革,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為適應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扎實推進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調整職能,整合人員。目前,省和13個省轄市全部組建了獨立設置的食品藥品監管局,98個縣(市、區)全部完成機構整合。在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大部制改革的過程中,著力理順執法層級,推動執法重心下移,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扯皮任性、基層力量薄弱的問題。全省13個設區的市共整合31支執法隊伍,1225名人員充實到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機關人員編制統一精減20%,用于加強基層執法力量。全省按鄉鎮或區域設置893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全面建成從省到市、縣直至鄉鎮基層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著力推進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全覆蓋,建立協管員、信息員隊伍,消除監管死角盲區,形成蓋邊沉底的監管網絡。
(四)加大執法力度,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化水平。堅持“嚴”字當頭,狠抓食品安全各項措施落實,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保障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一是強化源頭治理,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明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農業部門的職責邊界,建立市場與產出銜接機制,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管理,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二是整合和優化配置檢驗檢測資源,健全完善檢驗檢測體系。今年以來,已實施食品監督抽檢1.02萬批次,發現和處置不合格食品199批次。三是開展食品安全電子追溯體系建設。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電子追溯系統已基本建成。四是強化執法,開展專項治理。組織開展“利劍行動”、“雷霆風暴”等一系列專項整治,2015年累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1.1萬余起,立案偵辦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253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071人。揚州市破獲的“11.24”山芪參特大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7.26”彭某等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受到央視《焦點訪談》等權威媒體的專題采訪報道。
(五)加強監管平臺創新,著力構建食品安全的社會共治氛圍。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和“食品安全城市”創建為抓手,推動各地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監管能力和工作水平。目前,張家港、海門、姜堰、建湖等4個縣(市、區)被列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試點,南京等城市被列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還有10個縣(市、區)和73個縣(市、區)分別被列為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和“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單位。修訂完善《食品誠信工作指南》,試行食品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完善糧食流通經營者信用數據庫或電子信用檔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在基層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傳站1100個,充分發揮12345、12331等投訴舉報熱線作用,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監管工作。揚州市依靠“互聯網+”在100多家學校食堂、敬老院初步建立了“透明廚房”實現遠程視頻監控;在全市推廣應用“美滋滋”、“美食美康”等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和公眾服務平臺,鼓勵更多的消費者成為食品安全的監管者和“吹哨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時間不長,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通過檢查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全省食品安全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隱患和問題,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還不是很高,安全形勢仍比較嚴峻,主要表現在:
一是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工作仍存在不平衡性。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認識還不足,工作還不平衡。總的看來,貫徹食品安全法工作大城市好于小城市,城區好于農村,經濟發達地區好于經濟薄弱地區,特別是農村基層的執法工作比較薄弱,一些城鄉結合部仍是食品安全工作執法的“盲區”。
二是食品生產經營中食品質量安全意識仍然比較薄弱。大中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管理狀況總體良好,但整個食品行業規模化、組織化、規范化水平仍較低。種植養殖環節以小農戶為主,還存在一些濫用農藥、獸藥和飼喂不合格飼料等現象。食品工業以中小型企業為主,食品生產中摻假造假、食品加工經營環境“臟亂差”、餐飲衛生不達標、食品運輸流通不規范、銷售不符合標準食品和過期變質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甚至化工原料等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食品安全法律宣傳培訓仍不夠廣泛深入。宣傳方式、途徑、內容仍顯單一,廣度、深度還不夠。少數監管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的學習缺乏深入了解,對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處理主動性不強,效果不明顯。一些生產經營者誠信缺失,道德觀念較差,唯利是圖,“兩超”行為沒有得到根本消除。一些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不強,見利忘義,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四是統一權威監管體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從食品安全監管環節來看,監控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設備投入不足,檢驗檢測技術跟不上發展需要,部門之間的銜接還不夠緊密,雖然各地都成立了食安委來加強統籌協調,但在實際工作中相互交叉、相互脫節的現象仍時有存在。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尚未完全形成。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機構仍面臨著專業人員數量不足、法律適用能力不足、專業判斷能力不足、技術支撐力不足等問題。
食品安全是一個老大難問題,也是世界性難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既很多,也很復雜,既有市場主體受利益驅動、見利忘義的問題,也有職能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的問題。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仍然是食品安全風險高發期和矛盾凸顯期,必須始終保持高度關注,切實解決好食品安全可能面臨的問題,堅決守住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三、執法檢查組提出的有關建議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經濟和民生問題,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一個公民。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經過多個環節,實現有效的全程監管和各監管環節的無縫對接,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為此,檢查組提出如下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普及。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是實現社會共治的前提和基礎。要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通過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繼續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引導社會和食品生產經營者樹立正確的食品安全意識,強化責任,不僅要宣傳法律條文,讓食品生產經營者知法懂法守法,而且要用生動的案例來進行警示教育,增強對法律的敬畏、對生命的敬畏。努力營造全社會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的良好氛圍,讓全社會都知法、守法、用法,把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調動起來,推動食品安全的社會共治。大力推進誠信體系建設,不斷提升人民群眾飲食消費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建議把食品安全法宣傳普及作為國家“七五”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法制宣傳教育體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和支持公眾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加大獎勵力度,激發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及時發布食品安全相關信息,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認真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確保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準確性、科學性,特別是對一些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時調查并公布結果,對網絡傳言及時作出回應,讓群眾了解事實真相,減少社會震動,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二)切實加強基層監管機構、設施、能力和機制的建設。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基層。要實行監管重心下移,把監督和執法力量下沉到一線,彌補基層監管力量薄弱的問題,把食品安全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基層機構和能力建設,針對“三合一”后基層監管機構運行中存在的監管執法人員力量不足、執法程序不統一、文書不統一、制服不統一、檢驗檢測設備落后、專業知識和能力與實際需要不相適應、執法和檢驗檢測制度建設不健全等實際問題,建議省政府組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切實維護食品安全監管的專業性、系統性和獨立性,確保基層有足夠的力量必要的設施、專業的能力和完善的機制履行好職責,嚴防“一線失守”。要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加強人員培訓,規范執法行為,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確保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
(三)加快食品安全可追溯電子平臺的建設與完善。建議省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問題研究,進一步重視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針對食品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等環節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積極打造食品安全信息化監管平臺,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和對問題食品的有效追溯。利用“互聯網+”,加快各類品種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盡快建立和完善可供省、市、縣、鄉共用共享的食品安全電子信息追溯平臺,制定統一的追溯標準和規則,避免重復建設,努力建立一個連接種植養殖、生產流通、餐飲消費、檢驗檢測、監管執法等各環節,讓消費者真正放心的信息管理系統。
(四)努力加快配套制度和規范的建設。要加快制定與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有關制度和規范,補齊短板,把食品安全法的各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加強風險管控,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通過實施日常監管、監督抽檢、專項檢查、飛行檢查、責任約談等主動監管措施,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完善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運行機制,提高針對性、覆蓋率和發現問題的能力。制定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清單,努力把引發食品安全問題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加強地方配套立法,盡快制定《江蘇省食品安全條例》。